刊名:经济科学
主办:北京大学
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ISSN:1002-5839
CN:11-1564/F
语言:中文
周期:双月
影响因子:1.804688
被引频次:83062
数据库收录:
中文核心期刊(2017);CSSCI中文社科引文索引(2019-2020);统计源期刊(2018);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2018);期刊分类:理论经济
●住建部门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限期完成清欠
●水气企业无依据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可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缓缴事项,审批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受新冠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经申请不作为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不计罚息。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加大建设工程人工、材料等价格的采集、测算力度,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和价格预警。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适当提高工程款付款比例。
●科学适度放开占道经营规范临街商铺经营
逐步建立覆盖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信用管理体系,推进房地产市场、招标代理机构、勘察设计等信用信息制度建设。完善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标准。
●力争完成新、改、扩建排水管网1300公里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本部门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建立清欠台账,限期完成清欠任务。对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实现零拖欠。
●缓缴公积金审批时限不超3个工作日
新建(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项目,以及异地建设安置房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在8月底前全面开工;就地建设安置房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在10月底前全面开工。积极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2021年改造计划项目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完工。
推进建筑业农民工就业信息化动态监管,建立就业供需发布渠道。及时纠正“一刀切”清退超龄农民工的做法。
全面落实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缓交期。督促各地水气企业清理收费项目,对无收费依据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22年“不见面开标”比例提升至70%。
●部分工程项目“不见面开标”比例提升至70%
●及时纠正“一刀切”清退超龄农民工做法
进一步整顿招标投标、建筑市场乱象。在各专项整治自查期间,企业主动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后,不实施信用惩戒。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不超18个工作日
大力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给排水管道等市政管网的老化更新改造,到2022年底,力争完成新、改、扩建排水管网1300公里,高标准地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到2022年底,全省城市建成区32%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南昌、鹰潭等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
●及时发布工程材料等市场价格信息和预警
●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8月底前全面开工
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不超过11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不超过18个工作日。
●企业自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后不实施信用惩戒
●协调金融部门引导商业性个人房贷利率下行
聚焦“夜经济”“地摊经济”等城市经济新业态,科学适度放开占道经营,积极引导流动摊贩在指定区域经营,规范临街商铺经营,压实环境卫生责任,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发挥房地产会商协调机制作用,协调金融部门引导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行。攻坚化解个别企业逾期交付风险,统筹化解其他房企风险。
●建立覆盖全省住建领域的信用管理体系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王纪洪、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高译丹报道:6月26日,记者了解到,为促进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平稳发展,保障国民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近日,省住建厅出台《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惠企稳岗保障经济稳定运行若干措施》。
文章来源:《经济科学》 网址: http://www.jjkxzz.cn/zonghexinwen/2022/0701/1027.html